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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自由的关系?

维特根斯坦的 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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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自由是在遵守纪律前提下的自由,那么纪律呢?

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分清楚三种不同的纪律:自然的纪律、社会的纪律以及强权(优势力量)的纪律。

什么是自然的纪律?举几个例子:如果你按错了琴键,发出的声音就是错的;如果你没把积木堆好,它就会塌。如果你想飞过悬崖峭壁,但你没有翅膀也没有搭飞机,你跳下去就会摔死。这不代表你不自由,这代表你受制于物理条件的约束。自由不能违背物理法则。

在这个层面上,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是:对必然性的认识是自由的前提。你只有理解了琴弦的物理特性(自然的纪律),你才能自由地演奏。

什么是社会的纪律?这里也有几个例子:如果你想说话,你就得遵守语法;如果你想下棋,你就得遵守棋规。如果你想要融入这个社会,你就需要遵守社会规范。如果你不遵守这些纪律,你或许在自然层面是自由的,但在社会层面上,你是「疯」了,或者说,你退出了「社会」这个游戏。

在这个层面上,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是:自由是在规则内的游舞。没有棋规,就没有「下得一手好棋」的自由,只有乱摆木头块的自由——而那毫无意义。

最后,我终于要谈及大部分人口中的纪律——强权的纪律——了。强权的纪律的常见形式为「照我说的做,否则有你好看」、「不听话就没饭吃」、「再玩手机就打断你的腿」。这种纪律和前两者有本质区别。前两者的后果是内在于行为本身的(琴声难听、无法交流)。而这一种的后果是别人强加的。

在这个层面上,纪律是自由的敌人,因为它彻底剥夺了主体的能动性。许多家长和老师以前两种纪律之名,行第三种纪律之实,不仅不能让孩子、学生内化规则,利用自然规律来实现自己的意图,反而把他们驯化成了没有主体性的奴隶。

他们想要的其实不是纪律,而是服从,而是奴役。

以下内容摘自 @Thoughts Memo 汉化组的译文《自由与超越》第七章 论纪律

「如果我们给孩子自由,他们怎么能学会纪律?」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实际上是一种质问。当人们谈论让孩子「学习纪律」时,他们到底想让他学什么?大概包括以下大部分或全部内容:

  1. 无论何时我或任何权威叫你做事,都要照做,不许质疑,不许反抗。

  2. 只要没叫你停,就一直做下去。别管这任务看起来多枯燥、多讨厌或多没意义。这不归你决定。

  3. 心甘情愿地做我们想让你做的事。甚至不用我们吩咐就去做。做大家期望你做的事。

  4. 如果你不做这些,就会受罚,而且是你活该。

  5. 接受你的生活,不要抱怨,即使你想要的东西很少能得到(如果有的话),即使你的生活没什么快乐、意义或满足感。生活就是这样。

  6. 忍受你的遭遇、你的惩罚,忍受上级对你做的一切,不抱怨,不反抗。

  7. 这样生活对你的灵魂和品格有好处。

这很像工业革命早期富人对穷人的说教:接受上帝给你安排的社会地位,无论多么卑微,都要在那里温顺、感激地履行你的职责。当然,这种说教至今仍在继续;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有钱有势的人总是喜欢跟贫贱低微的人讲责任、服从和勤奋的美德。不久前,在一个约有一万五千人的小镇开完晚会后,一名男子走过来对我说:「我在这儿开银行。我想知道的是,如果孩子们接受了你说的那种教育,当我告诉他们想在我的银行工作就得剪短发、穿西装、早上八点半准时上班时,他们会怎么做?」我说:「嗯,我想如果一个年轻人真的想在你的银行工作,他会接受这些条件,以此作为交易的一部分。」他看起来很不满意地走了。我当时没说但本可以说的是:如果他想在员工身上寻找的只是服从命令的意愿,那他在银行业恐怕干不长久。此外,也许他和许多像他一样的人对年轻人的这种态度和行为,跟那天别人告诉我的一个问题有关——那就是镇上所有的年轻人在高中毕业后就都离开了。

有些担心纪律的人可能并不希望孩子全盘接受上述观点。但在最近一项全国民意调查中,大多数表示在学校最想要的是「更多纪律」的美国人,心里大概都装着这些想法。《波士顿环球报》报道,副总统阿格纽最近在芝加哥对一个农民大会说:「我认为恢复纪律和秩序应该是这个国家学校的首要任务——甚至排在课程之前。」报道还说,这句话为阿格纽赢得了比他对农民说的任何其他话都更热烈的掌声。那些农民想要的是更多的强迫、威胁、惩罚和恐惧。最重要的是,更多的恐惧。让他们害怕!他们把自己的生活体验为一种奴役,这也是他们想给自己(以及所有人)的孩子安排的命运。也许理论是:既然这对他们来说足够好,那对孩子也足够好;既然他们能忍受,那看在上帝份上,孩子也能忍受;或者理论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纪律」这个词有着比这更多、更重要的含义。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并学习三种不同类型的纪律。第一种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然的纪律(Discipline of Nature)或现实的纪律。当他试图做某件真实的事情时,如果做错了或没做对,就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如果他不把一块积木正好叠在另一块上面,或者试图在斜面上搭建,塔就会倒塌。如果他按错了键,就会听到错误的音符。如果他没敲在钉子正中心,钉子就会弯,他得拔出来重来。如果他没正确测量他要造的东西,它就不会打开、关上、闭合、站立、飞翔、漂浮、发声,或做他想让它做的任何事。如果他挥棒时闭上眼睛,就打不中球。孩子每次尝试做事都会遇到这种纪律,这就是为什么在学校里给孩子更多做事的机会如此重要,而不是仅仅让他们阅读或听人讲话(或假装在听)。这种纪律是一位伟大的老师。学习者从不必等待很久才能得到答案;答案通常来得很快,往往是即刻的。而且答案清晰明了,通常直接指向所需的修正;从发生的结果中,他不仅能看到自己做错了,还能明白为什么错,以及该怎么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给出答案的那位——姑且称之为「大自然」——是非个人的、公正的、冷漠的。她不发表意见,也不做评判;她软硬不吃,哄骗不了;她不会生气或失望;她不表扬也不责备;她不记旧账也不记仇;在她那里,你总能得到一个新的开始,这一次才是算数的。

下一种纪律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的纪律(Discipline of Culture),或社会的纪律,即「人们实际上在做什么」。人是社会动物,文化动物。孩子们能感知到周围的这种文化,这种将成年人联系在一起的契约、习俗、习惯和规则网络。他们想理解它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他们非常仔细地观察周围人在做什么,并想模仿。他们想做对的事,除非他们确信自己做不对。因此,孩子们在教堂里很少严重捣乱,而是尽可能安静地坐着。所有那些大人的榜样具有传染力。某种神秘的仪式正在进行,而孩子们喜欢仪式,想参与其中。同样,我在音乐会或歌剧院看到的小孩子,虽然可能会扭来扭去,或者偶尔打个盹,但很少制造骚乱。看着那么多大人坐在那儿,既不乱动也不说话,模仿他们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生活在习惯于彼此礼貌相待的成年人中间的孩子,很快就会学会礼貌。生活在某种语言环境中的孩子会学会那种说话方式,无论我们怎么试图告诉他那样说话不好或不对。

第三种纪律是大多数人说到纪律时指的那种——优势力量的纪律(Discipline of Superior Force),那种中士对列兵的、「照我说的做,否则有你好看」的纪律。孩子的生活中注定会有一些这样的纪律。既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能伤害孩子或孩子能破坏的事物的环境中,我们就无法避免它。我们承担不起让小孩子通过亲身经验去发现这种危险:在繁忙的街道上玩耍,摆弄炉子上的锅,或者吃掉药柜里的药丸。所以,除了采取其他预防措施外,我们对他说:「别在街上玩,别碰炉子上的东西,别动药柜,否则我会惩罚你。」在他和那个对他来说大到无法想象的危险之间,我们设置了一个较小的危险,一个他能想象并因此想要避免的危险。他无法想象被车撞是什么感觉,但他能想象被吼、被打屁股或被关禁闭。他通过避免这些替代性的危险来避免那个更大的危险,直到他能理解并为了安全本身而避免它。但是,我们只应该在必要时才使用这种纪律——为了保护人或其他生物的生命、健康、安全或福祉,或者为了防止人们珍视的东西被破坏。我们不应该像通常那样,过久地假设孩子无法理解我们想让他避开的危险的真实本质。他越早因为明白事理而不是为了逃避惩罚去避免危险,就越好。他学得比我们以为的要快。例如,在墨西哥,人们开车很猛,但我看到许多只有四五岁的孩子独自在街上走。他们懂车,知道该怎么做。一个生活充满惩罚威胁和恐惧的孩子,会被锁在婴儿期。他无法长大,无法学会为自己的生活和行为负责。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假设被迫屈服于我们的优势力量对孩子的品格有好处。这对任何人的品格都没好处。向强权低头会让我们感到无能和懦弱,因为我们没有力量或勇气去反抗。更糟的是,这会让我们充满怨恨和复仇心理。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让人为我们的屈辱付出代价,想让别人屈服于我们,就像我们曾经被迫屈服一样。不,虽然我们无法总是避免使用「优势力量的纪律」,但我们至少应该尽可能少用。

有些地方这三种纪律会重叠。任何高要求的人类活动都结合了优势力量、文化和自然的纪律。新手会被告知:「照这样子做,别问为什么,就这么做,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但这可能确实就是一贯的做法,而且通常理由很充分:因为这种方法被证明有效。以芭蕾舞训练为例。学生被告知做这个动作,或那个;要这样站;头、臂、肩、腹、臀、腿、脚要这样那样。他不断被纠正。没得商量。但在老师这些看似独裁的要求背后,是几十年的习俗和传统,而在那背后,是舞蹈本身的必然性。除非你经过多年训练,在几十块肌肉和关节中获得并每天保持所需的力量和柔韧性,否则你无法做出古典芭蕾的动作。除非你先学会了成百上千个简单的动作,否则你无法完成那些高难度动作并让它们看起来举重若轻。舞蹈老师可能并不总是在教学细节上达成一致。但没有新手能靠自己学会这一切。你不可能只看一两晚芭蕾,然后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自学成才。同样,如果不大量借鉴先行者的经验,你也不太可能学会任何复杂困难的人类活动。但关键在于,这些专家或老师的权威源于、生长于他们更强的能力(competence)和经验,源于「他们的方法有效」这一事实,而不是源于他们碰巧是老师、有权把学生踢出班级这一事实。更进一步的关键是,孩子们无论何时何地都会被这种能力所吸引,并准备好、渴望着服从于一种由此而生的纪律。我们不断听到有人说,除非用贿赂或威胁强迫,否则孩子绝不会做任何事。但在他们的私生活中,或在学校的课外活动、体育、音乐、戏剧、艺术、办报纸等活动中,他们经常心甘情愿、全心全意地服从于非常严格的纪律,仅仅是因为他们想学会做好某件事。我们有太多像「小拿破仑」一样的足球教练,听到的也太多,这蒙蔽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看不到一个事实:每年有数百万孩子在没有教练咆哮吼叫的情况下,依然在努力提高体育和游戏水平。

有些专家在论述纪律时,试图将我所说的「自然的纪律」与「优势力量的纪律」混为一谈。他们声称,当我们命令孩子做某事,若他不从便施以惩罚,这其实是在教他理解行为的「自然后果」。在一本广受赞誉的书中,一位专家给出了这个典型的建议:如果你的孩子回家晚了没赶上晚饭,就告诉他没饭吃了,这样他很快就能明白迟到的自然后果,以后就会按时回家。这个例子既混乱、愚蠢,又是错误的。只有当我们认为发生的一切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因而是「自然」的这个意义上,不给饭吃才能被称为回家晚了的「自然」后果。照这逻辑,我也完全可以说被鞭打也是迟到的「自然」后果。事实上,没饭吃根本不是迟到的自然后果,而是父母强加的一个纯粹武断的惩罚。回家晚了的自然后果可能是晚饭凉了,或者你得一个人孤零零地吃剩饭,或者吃完后得自己收拾碗筷洗盘子。没饭吃可能是没打招呼突然回家的自然后果,因为没给你准备份儿。但它绝不是迟到的自然后果。这纯粹就是惩罚。作为惩罚,它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孩子可能吸取教训。但也可能满腹怨气地想:「好家伙,什么破家庭!你回家晚了,哪怕饭菜都做好了就在厨房放着,他们也不让你吃,宁愿倒掉浪费(就像他们平时教导你别做的那样),也要让你饿肚子睡觉,以此来『教训』你。走着瞧吧。我去别处弄吃的,以后每晚都晚回家。甚至干脆不回家了。」惩罚者总是告诉被惩罚者,惩罚是其行为的自然后果。非也。这是惩罚者(或其代表的权威)强加给被惩罚者的一种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可能是明智公正的,也可能不是;但这都是人为强加的,而非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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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Caldwell Ho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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