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ney 于 2006 年收购了皮克斯,自 2005 年的 10-K 年度报告以来,便未再报告过其技术销售的收入。在那一年,皮克斯报告称其软件收入约占总收入的 5%。该数字当时并未增长:在 2003 至 2005 年期间大致持平。与此同时,在这一时期,技术研发成本却占到了皮克斯总运营费用的 40-50%。
因此至少从历史上看,技术是皮克斯的一个重大成本中心。在思考皮克斯的电影与技术发展互为联动飞轮[1]时,牢记这一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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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要译者 gemini-3-pro-preview,校对 Jarrett Ye
原文:RenderMan sales are probably not important to Pixar’s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