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霸凌法律法规只有出自学生之手才有效。
假设你 15 岁,或者 13 岁,或 11 岁,出于某种原因——你无法控制的原因——你被你的同学当作一个轻蔑和羞辱的对象。对你来说,学校如同地狱。别人叫你「biao子」「j货」「d妇」;或者「同性恋」,「娘娘腔」,「渣滓」;或者更下贱的词语。同学故意在走廊上撞你,把你的书从你手里打掉。午饭时没有人和你坐在一起,谁跟你坐在一起,谁就会被骚扰,直到他们不再和你坐在一起。这些霸凌者不是那些在漫画里常见的外表粗鲁、没人喜欢、偷别人午餐钱的坏孩子。不,这些霸凌者是那些受欢迎的孩子——运动员、啦啦队员、时髦的孩子。不仅是孩子,还有老师或者其他大人,这些孩子都能得到他们的喜爱。
不管你对学校有什么看法,也不管你在学校受到什么样的对待,你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上学。“少数人”的父母有能力送他们去其他私立学校,或者说服学校董事会让他们在家里就可以接受足够的教育,但你不属于他们。你别无选择。
如果你是成千上万受到霸凌的孩子之一,你会怎么做?你可能会忍受痛苦,变得坚强,勉强活下去。你可能是唯一一个知道自己受了多少苦的人。你可能会想过自杀;你甚至可能幻想用暴力来报复学校,因为整个学校似乎都是你的敌人。如果你像其他孩子一样,这样的想法仅仅停留在幻想中。但是偶尔,在一些特别脆弱的人身上,绝望或者愤怒有时会以暴力的形式爆发出来,发泄对象要么是自己,要么是学校,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校园霸凌才会受到社会的关注。
Helen Smith 在她的书《伤痕累累的心》中,讲述了一个 13 岁女孩 April Michelle Himes 自杀的故事。她住在华盛顿州的里奇兰市:「在学校,同学们叫她胖子,朝她扔东西,把她推来推去。他们造谣并嘲笑她,说她在胸罩里塞纸巾。她曾试图自杀,她的父母让她接受了精神病院的住院治疗,并寻求咨询,但无济于事。在规定的 180 天的上课时间里,她缺席了 53 天。她被告知,她必须返回学校,否则逃学委员会可能会把她送到少年拘留中心。她觉得更好的选择是:走进卧室,用皮带吊死自己。……在过去,她本可以就这样辍学,但现在,像她这样的孩子却被强制教育困住。」
在我的家乡马萨诸塞州,那里经常有学校霸凌和自杀的事情流传。几年前,一个 11 岁的男孩 Charles Joseph Walker-Hoover 上了头条,因为他受不了学校的霸凌而上吊自杀。他的学校在斯普林费尔特,是所“好”学校。后来,又有一个 15 岁女孩 Phoebe Prince 被同学霸凌了几个月后上吊自杀。她是爱尔兰移民,就读于南哈德利富裕社区的公立学校。
Walker-Hoover 自杀后不久,Prince 也自杀了,民众的愤怒情绪爆发了。这促使马萨诸塞州议会采取行动,他们一致通过了反霸凌法案,然后由州长签署,当即成为法律。全州的人都想做点什么,不让 Charles 和 Phoebe 的死白费。于是他们制定了这条法律。
对于立法者一致通过这项法案、州长大张旗鼓地签署这件事,我并不感到惊讶。考虑到当时的情绪氛围,他们可能别无选择。任何反对的人都会被视为对悲痛的父母缺乏同情,对霸凌行为态度软弱。但这项新的法案并没有解决霸凌问题。
为什么反霸凌立法无法解决霸凌问题
根据反霸凌法,学校的每个员工——包括食堂员工、清洁工、校车司机以及教师和行政人员——都必须向校长报告他们看到的任何霸凌事件,校长则有义务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此外,该法还要求马萨诸塞州的每个在校学生,从幼儿园到 12 年级,每年都要参加「反霸凌课程」。这些表面上的事,你用不着深挖就能看到其中的问题。
这个法律第一个问题是,很多时候——也许是大多数时候——工作人员无法判断某个行为是友好玩笑还是真正的霸凌。这在大学校尤其如此,因为一个工作人员不可能认识所有人。在朋友之间开玩笑是青春期正常、健康的一部分,尤其是对男孩来说。最好的朋友可能会反复用听起来很可怕的名字互相叫。对很多男孩来说,这就是他们拥抱的方式。
如果食堂员工听到有孩子管另一个孩子叫了几次「loser」,然后,根据法律,他必须汇报,校长也必须调查。这会让校长很忙,也会让很多完全正常、善良的孩子陷入麻烦。这就像对武器的零容忍政策,导致孩子们因为上学带指甲刀而被停学;或者像对性骚扰的零容忍政策,导致一个三年级男孩亲吻一个小女孩的脸颊而被停学。这是对孩子在学校行为自上而下控制;这又一项要求,让学校感觉更不自由,更像监狱。
这个法律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会让霸凌者更容易向成年人隐藏霸凌行为。据报道,现代的霸凌者已经导致了很多孩子自杀,他们在成年人面前假装清白,掩饰自己的恶行。这就是为什么当老师和校长被告知性骚扰时,他们常常不相信受害者或受害者的父母。他们看不见霸凌的发生。在他们看来,被指控的学生是学校里最优秀的孩子,所以他们很快就断定投诉者一定是心理有问题,然后他们建议投诉者去接受治疗。即使有了法律,受害者也很难得到公正的对待,因为他们只有自己的话来证明自己被霸凌了,而霸凌者有一群人为他们说话;而后者的话往往会更有说服力。
这个法律第三个问题是,它会加剧学生和教职工之间的对立。学生觉得在教职工面前必须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违反新的言论规范。教职工因为有义务举报学生的任何不当言论,所以会让学生更加敌视他们。因此,学生向老师或校长举报骚扰行为,会被视为通敌,甚至比平时打小报告更严重;而且,敢这么做的学生,会受到更多的霸凌,情况甚至比现在更糟。
这个法律的另一部分,即要求学生每年参加反霸凌课程,又如何呢?新课程,新教学大纲,新的一套考试——这些已经是我们的文化对学生面临问题的一种本能反应。事实上,在过去二十年里,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尝试过各种反霸凌的学校项目和课程,并且进行了很多效果评估,检验它们是否有效。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项目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对这类结果研究的两篇主要综述已经发表,两者都得出相同结论,没有证据表明这些项目有正面效果[1]。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些项目可能会使霸凌行为略有减少;在最坏的情况下,它们可能会使霸凌行为略有增加。不仅是反霸凌项目和课程,其他一些从上而下的,旨在改变青少年的行为的项目和课程,也面临同样的情况。比如,一个很有名的叫做 D.A.R.E. 的项目,设计的目的是让孩子们对毒品不感兴趣,但是多次研究都证明它是无效的,甚至三年前有一篇美国心理学会发表的文章把它列为了那些可能带来负面影响而不是正面影响的干预措施之一。[2]
校园霸凌的根源
霸凌经常发生在这样一类人身上:他们没有政治权力、被别人自上而下地统治;他们因为法律或经济的原因,无法脱离这一处境。比如说,监狱里就经常发生这种情况。被霸凌的人无法逃脱,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对抗霸凌者。他们可能会向狱警和监狱长举报,但狱警和监狱长不知道该相信谁,而且他们可能觉得隐藏霸凌对他们更有利,而不是公开宣扬和公开处理。最近我读了陈桂棣和吴春桃合著的《中国农民调查》,它讲述了上世纪中国农民的生活:农民无法离开土地,就容易被地方小官僚自上而下地掌控,那些擅长威胁别人的霸凌者就会上位。我们是否应该对至少有一些学生对强制禁锢和独裁统治的反应,与囚犯和这些农民的反应相同而感到惊讶呢?
在我们文化中,对学校的最美好的想象是,教师和校长都是无比善良、充满爱心,且拥有智慧的成年人,擅长教育和照顾孩子,能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但实际上,老师和校长都是普通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弱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确实是善良的,但远非无所不知或全知全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很早就认为,没有任何一种独裁是好的或有利的。要有一个公正的社会,人民必须有权利和责任去管理自己的事务。这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原则,如果我们的孩子要接受民主教育,那么我们的学校,也就是孩子们生活的重要场所,岂不是应该成为民主的典范吗?
要消除学校里的霸凌和弥漫的不公平感,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彻底改变学校的管理方式。如果我们的孩子必须在学校中接受教育,那么他们就应该在学校的运作中有实质性的发言权。如果他们没有这样的发言权,那么学校和监狱无异,我们可以想象学生会有和各地囚犯一样的各种反应。
我长期参与了一所学校的工作,那里的学生和教职工相互合作,每个人都有一票,共同制定学校的所有条例。这些条例是通过一个司法机制来执行的,不同年龄层的学生都可以担任陪审员。这所学校和其他任何学校一样,也有潜在的霸凌者(谁不可能成为霸凌者呢?),但是它的民主治理在霸凌行为尚未形成伤害之前,就已经非常有效地遏制了它。
正是因为学生们拥有权力,他们会对学校产生归属感,并有着保持学校和平的既得利益。他们的法律权力激发了一种责任感,这让他们不仅利用学校的立法和司法系统,还借助同伴压力和友好说服的手段来促进和平与正义。在这所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之间没有“我们与他们”的对立。他们携手合作,建设一个人们可以自由无惧的社区。我说的不是一所想象中的学校。我说的是一所真实存在了 40 多年的学校,并且已在世界各地多次被复制。
现在,你对此有何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给大家提供了交流的平台。无论我们是否认同,你的疑问、想法、故事和观点,都受到我和其他读者的尊重。(当然,鼓励大家在这篇文章下面的评论区里发言——译者注)。
参考文献
[1] K. W. Merrell et al. (2008), How effective are school bullying intervention programs? A meta-analysis of intervention research. School Psychology Quarterly, 23, 26-42; and J. D. Smith et al. (2004), The effectiveness of whole-school antibullying programs: A synthesis of evaluation research. School Psychology Review, 33, 547-560.
[2] Lilienfeld, S. O. (2007). Psychological treatments that cause harm. Perspectives 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 53-70
Thoughts Memo 汉化组译制
感谢主要译者 Zero,校对 JarrettYe
原文:School Bullying: A Tragic Cost of Undemocratic Schools | Psychology Today
发布于 2010 年 5 月 12 日
作者:彼得•格雷(Peter Gray)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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