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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体制》第四十六章 货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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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同货币制度的讨论,通常聚焦于我们该拥有哪种货币:是金币,是与黄金挂钩的纸币,还是只与其它纸币挂钩的纸币。我认为,这搞错了重点。最关键的问题不在于货币如何产生,而在于由谁产生。

政府货币的根本问题,不在于政府没有能力提供稳定的货币,而在于维持货币稳定并非总是符合其自身利益。通过印钞引发通货膨胀,是政府无需征税便能支出的一种方式。这种做法也可能在政治上带来好处,因为它是一种牺牲债权人以使债务人获益的手段——当政府自身就是主要债务人时,尤其如此。其他形式的货币不稳定,则往往是政府为了短期的政治目标,试图操控失业率等经济变量所导致的结果。

这启示我们,与其争论政府是否应回归金本位,不如思考政府是否根本就不该发行货币。私人货币制度的想法对我们而言或许有些古怪,但这类制度早已存在;Lawrence White 在附录II 所引的书中便描述过一个实例。

最简单的私人货币制度是由多家私人公司生产的商品货币。每家公司都铸造并销售标准重量的硬币。一旦某家公司开始生产重量不足的硬币,客户便会弃之而去,因此这类欺诈行为会很罕见,至少比政府铸币时要少见。这种制度与中世纪时期相互竞争的国际货币非常相似。尽管那些货币由各国政府发行,但其使用者大多不受发行国政府的管辖。于是,这些政府就像私人公司一样展开竞争,吸引商人们使用自己的货币,而最显而易见的竞争方式便是维持其货币的品质。

在现代社会,还可能出现另一种商品货币:仓单。人们无需随身携带金块,只需携带存放在某处的金块收据即可。在这种制度下,每一张纸质凭证都对应着一块特定的黄金,这与部分准备金制度不同,是一种百分之百的准备金制度。

与普通的商品货币制度相比,仓单制度的优势在于,它避免了硬币的磨损,并使得那些不便铸造的商品也能充当货币。譬如,想买一辆汽车,若要随身携带等值的铁块,那会相当不便,但携带等值的铁块仓单,则与携带等值的黄金仓单一样方便。由于货币商品的特性影响着商品货币制度的运行效果,因此,扩大可选商品的范围可能会极大地改善整个制度。

一旦私人商品货币制度得以确立,部分准备金制度便很可能随之发展,这有其充分的理由。银行只需保留足以应付日常需求的准备金,便可将其余资产释放出来用于其他用途,比如直接放贷,或是购买股票、债券等有息资产。首家建立此制度的银行,实际上是从那些选择持有其货币的人手中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一旦其他银行纷纷效仿,竞争便会迫使所有银行以货币或服务的形式为其存款支付利息。如此一来,那些必须向客户收取货币保管费的百分之百准备金银行,就显得毫无吸引力了。

最终形成的,将是一个这样的货币体系:部分货币是作为通货在市面上流通的实物商品(如私人铸造的金币)或实物商品凭证(如仓单),部分是针对私人部分准备金银行的流通债权(如银行券),还有一部分则是针对这类银行的非流通债权(如支票账户)。

以上论述的前提是,部分准备金银行能让储户有理由相信,一旦需要,他们便能取回自己的钱。对私人部分准备金制度的大多数批评,都集中于银行要么无力、要么不愿兑现承诺。一种常见的观点是,这种制度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关于某家银行经营不善的谣言可能引发挤兑,导致大量储户提取存款;由于整个银行体系的负债远超其准备金,银行便无力偿付,整个体系随之崩溃。

但是,即便一家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的负债远超其准备金,它仍有可能完全履行其偿付义务。银行的准备金并非其全部资产,而仅仅是其以准备金商品形式持有的那部分资产。面临挤兑的银行可以通过出售非准备金资产来换取通货,用以偿付储户。这样,银行支付给第一批惊慌储户的通货,又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收回,再去支付给第二批储户。只要银行拥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来反复回购,一美元的通货便可以偿付无限量的存款。

这类银行的真正问题在于:要么其资产的流动性不足,要么其总资产低于总负债,要么其资产以货币计价的市场价值在恐慌中下跌。最后一种情况很可能发生,因为在恐慌中,货币供给减少,货币价值上升,从而导致除货币商品本身之外的其他商品价格下跌——除非这些资产的价值与货币价值以某种方式挂钩。

银行有多种方式可以自我保护。其一是持有市场价值以货币而非实物计价的资产,如贷款和债券。其二是在成立之初便确保总资产大于总负债,从而向储户担保,即便银行出现亏损,也仍有能力履行偿付义务。一个历史范例便是 Adam Smith 以及近来 Lawrence White 更详尽描述过的苏格兰银行体系:这些银行是合伙制企业,合伙人通常是富商。由于他们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合伙人需以个人财产对银行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储户只有在银行的净负债超过所有合伙人财富总和时,才会蒙受损失。当时确有几家银行倒闭,但多数情况下,储户都得到了全额偿付。

私人部分准备金银行的另一个选项是设立选择权条款,苏格兰的银行就曾使用过。银行发行的票据上保证持票人「凭票即付一英镑,或经董事会决议,于要求兑付之日起六个月后支付一英镑六便士」。客户一旦接受这种票据,即意味着同意银行有权暂时中止兑付,只要银行在此期间支付利息即可。

即便私人部分准备金银行能够保持稳定,它们会选择这样做吗?一家银行在建立起可靠的声誉后,它可能会发现,通过在没有任何足够支持的情况下大幅扩张其存款来将该声誉兑换成现金,然后将现金从公司资产转为所有者和高管的私人资产,并留给储户一个一文不值的空壳,这对它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尽管这类欺诈行为无论在私人银行业还是经济的其他领域都有可能发生,但没有明显理由认为它们会普遍存在,尤其是在一个信息机制健全、能有效生成和传递企业财务状况的现代经济体中。如果私人体系中真的出现这类问题,其后果之一可能是储户会更偏爱那些不受有限责任保护的银行。

关于货币创造不能私有化,还有另外两种常见的论点,但在我看来,它们都是错误的。第一种论点是,如果没有统一的货币,每笔交易都需要货币兑换商的介入,因此竞争是不可能的。但这种观点混淆了标准化与垄断。诚然,不同银行发行的货币能够按一比一的比例兑换会非常方便,就像一家公司生产的螺母能适配另一家公司的螺栓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货币或所有螺母和螺栓都必须由同一家公司制造。实现标准化的显而易见的方式,就是让发行部分准备金货币的不同银行,采用相同单位的同一种商品作为本位。

例如,如果所有银行都规定其货币(无论是纸币还是存款)可兑换为若干克黄金,那么所有货币之间就应该能以一比一的比例兑换(不同面额的则可能是五比一或十比一)。唯一的例外是那些被认为财务不稳的银行所发行的货币,它们的货币会折价交易。这种不便会极大地削弱市场对其货币的需求,从而激励银行珍视自己的声誉。

反对私人银行的第二个论点是,既然货币可以零成本地生产,那么私人银行生产越多的货币就越有利可图。这个论点存在两个谬误。首先,它没有认识到,银行若要生产能被公众接受的货币,就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兑付,而这并非没有成本,且成本会随着待偿付的货币数量增加而增加。其次,它假设银行通过让人们持有其货币来获得资产的使用权时,无需为此付费。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中,为存款支付的利息会被抬高,直至其吸收掉任何超额利润,最终,银行将和其它竞争性企业一样,只能获得足以覆盖其运营成本的收入。

什么商品?

到目前为止,我尚未讨论私人货币体系应该以何种商品为基础。从历史上看,最常见的本位可能是黄金和白银。它们非常适合此目的,因为其价值与重量之比很高,便于携带;它们易于分割和重组,也相对容易衡量与估值。

在现代社会,这些特性已不再重要,因为流通的媒介并非商品本身,而是对商品的索取权。黄金和白银的缺点在于,它们的供给和需求都缺乏弹性。从近代历史来看,即使没有部分准备金制度带来的额外不稳定性,这两种金属相对于大多数其他商品的价值也可能且确实会发生剧烈波动。

对于现代货币体系而言,理想的商品本位并非单一商品,而是一篮子商品。银行可以承诺,任何持有(比如)十万美元其货币的人,都可以凭此兑换一个包含一吨特定等级的钢材、一百蒲式耳小麦、一盎司黄金以及若干其他物品的商品组合。这个组合中的商品经过精心挑选,以确保其总价值能尽可能紧密地与总体物价水平挂钩。这样,即便生产技术的变革或非货币性需求的变化可能改变篮子中某一种商品的价值,但对整个篮子总价值的影响将微乎其微。由于用于货币目的的商品数量仅占钢材、小麦、黄金等商品总量的极小部分,因此货币需求的变化对这一篮子商品总价值的影响也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这种货币的价值无论面对货币性还是非货币性的冲击,都应能保持稳定。

在实践中,这种制度的运行方式将非常类似于一个理想的法定货币体系——货币当局通过适时调控货币供给来维持物价水平稳定。在「一篮子商品」本位制下,如果货币供给增加,导致这一篮子商品的市价超过十万美元,美元持有者便会将其兑换成商品,从而使货币供给和物价水平回落。反之,如果货币供给减少,导致商品市价低于其面值,银行就会发现可以增发货币而无需担心被兑付,货币供给便会随之增加。因此,整个体系会自动稳定物价,使得作为粗略物价指数的这一篮子商品,其价格能稳定在票面价值上。

与政府管理的法定货币体系相比,此制度的优势在于,它不依赖于货币管理者的智慧或善意。它提供了一种机制,能让控制货币供给的私人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的行动,恰好与我们期望政府法定货币体系的管理者所采取的行动完全一致。由于该制度中准备金的特性使得银行无需持有大量实物储备,因此它实际上是一种法定货币体系,只不过,将货币兑换成商品的义务会迫使货币供给的控制者维持物价稳定。

偏好不等于预测

至此,我已经描述了我所期望的货币制度。那么,它有可能实现吗?我认为不会。从一种货币制度转换到另一种,涉及一个棘手的协调问题。我宁愿使用一种人人都在用但质量较差的货币,也不愿使用一种无人问津的理想货币。因此,我将继续使用现行制度,除非我能设法让所有人都与我同时转换。每年百分之十二的通胀率,对一个持有百元现金的个人而言,相当于每月一美元的隐性税负。为了享受与他人使用相同货币的便利,这点代价微不足道。这便是为何即使是那些运营得相当糟糕的法定货币体系也能继续存在的原因。

我个人的看法是,即便没有法律障碍阻止私人货币的使用,现有的法定货币体系仍将继续存在,除非其状况变得比现在糟糕得多。同理,我认为,即便私人货币体系真的得以应用,它也很可能以黄金为基础,尽管黄金并非一个非常合适的商品。正如我前面所讨论的,发行私人货币的银行最好能就共同的商品本位达成一致。而在黄金这一历史上被广泛使用的标准上达成共识,要远比在某个复杂的「一篮子商品」方案上达成一致容易得多,尽管后者优势明显。

即便黄金并非一种非常合适的商品,也并不意味着基于黄金的私人体系就一定比我们现有的制度更差。历史经验表明,金本位虽然可能导致通胀或通缩,但其引发的通胀,严重程度不大可能超过像我们这样相对成功的法定货币体系,更不用说那些失败的法定货币体系所造成的恶性通胀了——与之相比,任何因新金矿发现而引发的通胀都相形见绌。不过,基于黄金的部分准备金制度下,通货紧缩的可能性则更为严峻。相比之下,由于政府通过印钞而非销毁货币来获利,通缩在纯粹的法定货币体系下只是偶尔出现的问题。

在考量当前的货币改革提案时,我们必须将基于黄金的私人银行体系,与和黄金挂钩的政府运营的部分准备金制度区分开来,后者正是美国在过去一个世纪大部分时间里以各种形式实施的制度。当人们谈论「回归金本位」时,通常指的便是后者。在这种制度下,与黄金的挂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操纵货币供给和物价水平的能力,但其代价是,这会激励政府阻碍国际贸易中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以此来规避这些限制。

短期来看,我们很可能还是无法摆脱政府货币。但我们应该摒弃那种认为政府货币体系既可取又不可避免的观念。货币可以也应该由市场来生产。它和教育一样,都至关重要,不应交由政府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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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体制》第四十五章 存在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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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ts Memo 汉化组译制
感谢主要译者 gemini-2.5-pro,校对 Jarrett Ye
原文:daviddfriedman.com/Machinery 3rd Edn.pdf#page=231.12
本译文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译者观点

专栏:Jarrett Ye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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