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从两种意义上将一项外交政策界定为自由意志主义的。第一种是更强的意义:如果一项外交政策是自由意志主义原则的必然推论,那么它就是自由意志主义的——也就是说,自由意志主义者必须遵循它,因为执行这项政策不会侵犯任何人的权利,而其他政策则无法做到这一点。本章的论点之一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所谓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或者说,即便存在,其后果也非多数自由意志主义者所愿接受。本章的第二个论点是,在第二种较弱的意义上,确实存在一种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这项政策之所以被自由意志主义者认为优于其他选项,其部分原因,与他们相信自由社会优于其他社会的原因如出一辙。
在讨论外交政策时,我将暂不考虑由谁执行、由谁出资的问题。信奉有限政府的自由意志主义者,可以将其看作是这类政府的外交政策。而像我一样,相信某种形式的无政府社会的人,则可以将其视为社会内部负责抵御外国政府的机构所采取的外交政策,或是我们应该敦促现有政府采纳、直至我们成功将其废除的政策。
我发现,从考察两大类外交政策入手会很有帮助:干涉主义与不干涉主义。在干涉主义外交政策下,国家通过联盟网络来保卫自己。它会支持那些被视为未来有用盟友的强权和政治势力,同时反对那些被视为潜在敌人的势力。而在不干涉主义政策下,国家极少或从不与他国结盟,也极少或从不关心他国政府的所作所为。它保卫自己的方式,是射杀企图越境的敌军士兵,或是用核导弹回击任何胆敢向其发射核弹的国家。
有人或许会说,干涉主义政策不符合自由意志主义,因为它干涉了他国内政,侵犯了别国自我管理的自由。这种观点混淆了国家独立与个人自由。我的国家是否独立与我个人是否自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我的国家独立,仅仅意味着统治我的人恰好住在我附近。据我所知,自由意志主义理论中没有任何条款,会因为施暴者与受害者恰好地处同域、言语相通或肤色相同,就赋予暴力胁迫行为以道德合法性。
一个反对干涉主义政策的更有力的论点是:这种政策几乎不可避免地要与压迫性政府结盟。毕竟,世上可供结盟的自由意志主义政府寥寥无几。即便我们放宽条件,允许与我们自身政体相似的政府结盟,我们依然被排除在世界绝大部分地区之外,这使得任何严肃的干涉主义尝试都举步维艰。在现实中,干涉主义政策几乎总会与伊朗的沙阿、约瑟夫·斯大林、费迪南德·马科斯之流结盟,而就美国过去七十年的实际政策来看,更是与上述所有人都结过盟。
与这些不光彩的政府结盟,不仅仅意味着在共同的外部敌人面前向他们伸出援手。压迫性政府同样有内部的敌人。如果我们不愿为这些政府提供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援助,他们便会去寻找其他更无所顾忌的盟友。因此,在现实中,与伊朗沙阿的联盟不可能仅限于共同防御苏联入侵,它还必然包括为其秘密警察提供武装和训练。
如果我们支持、训练、武装并资助一个政府用来压迫其人民的武装力量,那么我们就对这种压迫负有部分责任。如果我们身为自由意志主义者,坚信不可主动发起胁迫,那么顺理成章,我们也不可帮助他人发起胁迫。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奉行干涉主义的外交政策,至少不能大规模地奉行。即便抵御苏联胁迫的最佳方式,是与伊朗的沙阿或中国共产党结盟,我们也没有权利以牺牲伊朗和中国人民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安全。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论点。但不幸的是,它还可以再往前推一步。干涉主义政策最显而易见的替代方案,就是不干涉主义。在不干涉政策下,我们不依靠外国联盟网络,而是依靠装备了热核弹头的大量导弹来保卫自己。这些导弹瞄准苏联;一旦苏联攻击美国,我们就发射导弹。其结果,将是造成五千万至两亿苏联居民死亡。这些人中,或许有少数是党内高官,但绝大多数将是苏联制度下的无辜受害者,他们对其政府罪行的责任,并不比伊朗人或中国人对其政府的责任更大。
无论是干涉主义还是不干涉主义的外交政策,都让自由意志主义者陷入了同样的道德困境。在干涉主义政策下,我们在必要时,通过帮助盟友政府压迫其公民来保卫自己。而在不干涉主义政策下,我们在必要时,通过杀害敌对政府的无辜公民来保卫自己。
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倾向于将国家拟人化,以此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我们总想说,如果俄国人攻击我们,我们就有理由杀死他们作为报复,就像 John Smith 想杀我,我有权出于自卫杀死他一样。但「俄国人」不像 John Smith,它不是一个具体的人。与某人说同一种语言或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并不会让我为他的罪行负责。同样,我们也想说,无论我们向伊朗政府提供了何种援助,我们都不能算犯下胁迫之罪,因为是伊朗人请求援助的。但问题在于,请求援助的伊朗人,和援助被用来对付的伊朗人,是两拨不同的人。
如果自由意志主义原则既排除了干涉主义,也排除了不干涉主义,那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但这些选择并不那么诱人。
有少数自由意志主义者支持一种策略:用游击战和宣传来取代联盟或导弹。我怀疑这是否行得通。据我所知,缺乏外部支援的游击运动在对抗正规军时,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此外,游击队对无辜平民权利的尊重,通常不比他们所对抗的政府军更多。如果我们为了不侵犯任何个人权利而选择游击战,我们的游击队就必须在极其严苛的约束下作战。他们或许永远不能在可能损坏私有财产的地方引爆炸弹,也永远不能在背景里有平民可能被击中时使用自动武器。这无异于自缚一手作战。
有时会有一种论调,认为用自由意志主义的方式保卫自由意志主义社会的一大优势在于:如果没有人可以向苏联人投降,他们就无法征服我们。或许,如果我们没有国家,苏联人会发现,从零开始建立一个傀儡政府实在是费力不讨好。毕竟,他们上哪儿去找那么多会说英语的共产主义官僚呢?
不幸的是,正如我在第三十四章[1]指出的,苏联人或任何征服者都能轻易想出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他们只需挑一个无足轻重的中等城市,宣布他们想要的贡金数额和最后期限。他们还会宣布,如果贡金没能在截止日期前交上来,这座城市就将被用作核武器的试验场。至于如何组织政府来筹集贡金,大可放心地交给地方自行处理。如果贡金没交,苏联人就投下炸弹,拍下惨状,然后把影片拿去巡回放映。下一个城市,自然就会乖乖交钱。
如果我至此的论证无误,那么我们似乎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我们采取一种让任何强国都能轻易、有利可图地征服我们的政策;要么,我们用至少在自由意志主义原则上存疑的方式来保卫自己。如果我们选择后者,就等于采取了这样的立场:假如保卫自己的唯一方式是伤害无辜者,我们也有权这样做。我们的道德处境,就好比一个持枪者在人群中遇袭,他开枪还击,明知很可能击中旁观者。让旁观者为他的自卫付出代价,似乎有失公允;但要说他唯一的道德选择就是站在原地等死,似乎也同样不公。
如果我们不愿在自卫时将代价强加于人,那么确实存在一种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投降。但这并非我所认识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们愿意接受的政策。而如果我们愿意强加这种代价,那么自由意志主义原则就无法告诉我们,究竟是该采纳干涉主义政策,将代价施加于我们盟友(那些压迫性政府)的公民身上;还是该采纳不干涉主义政策,将代价施加于我们敌国的公民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存在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根据对自由意志主义原则的一种解释,两种方案都不可接受;而根据另一种解释,两者又都可以接受。
然而,我相信在另一种意义上,确实存在一种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自由意志主义者有理由相信,这种政策会比其他选项运作得更好,其部分原因,与我们相信自由社会优于其他社会的原因相同。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从干涉主义政策的论据及其弊病谈起。
干涉主义政策的理由,可以浓缩为一个词组:慕尼黑的教训。一种广为流传的观点是,倘若当年英法两国在慕尼黑协定时就愿意出手阻止希特勒,他本会退缩,第二次世界大战也根本不会爆发。许多人由此得出结论:对付潜在的敌人,特别是那些意图征服世界的敌人,正确的做法就是在他们羽翼丰满前就予以打击,通过与他们意图吞并的国家结盟来阻止其扩张,并与任何愿意联手抗敌的政府结盟。
如果纳粹攻击捷克斯洛伐克,只要尚存一丝胜利的希望,捷克人就会为保卫自己而战。如果我们帮助他们,我们对抗纳粹所耗费的,就主要是捷克斯洛伐克的血与财。而如果我们坐视捷克斯洛伐克沦陷,五年后,我们就会发现自己要面对的,是落入德军之手的斯柯达兵工厂所生产的武器。这是一个颇具说服力的论点。它似乎说服了美国的决策者和大部分公众,结果就是,我们在与苏联打交道的过程中,一直试图遵循这种政策。
这个论点的软肋在于,它假定干涉主义外交政策总能被完美执行——你的外交部长堪比马基雅维利或梅特涅。要让这项政策奏效,你必须准确预测出十年后谁是你的敌人,谁又是你的盟友。如果你判断失误,就会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他人的战争,耗费自己的血与财去打他们的仗,而不是让他们耗费血与财来打我们的仗。举个不完全是信口胡诌的例子:你可能为了保卫中国抵抗日本而卷入一场战争,在接下来的三十年里又致力于保卫日本(以及韩国、越南……)来对抗中国,最后却发现,原来中国人才是你对抗苏联的天然盟友。
干涉主义外交政策的一个问题是,你可能会进行不必要的干预,或者站错队;可以说,我们对华政策的大部分历史就是如此。第二个问题是,即便你站对了队,你所卷入的冲突,对其他参与方的重要性也往往远超于你,结果是你付出了干预的代价,却收效甚微。
越南战争中一个惊人的现象是,无论南越还是北越,在承受了远超迫使美国撤军的伤亡比例后,依然在继续战斗。细想一下,这其实并不奇怪。对越南人而言,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是共产主义者还是反共产主义者,越南的价值都远非美国可比。尽管我们的国力远比参战的其他各方强大,我们却发现,胜利的代价超出了我们愿意承受的范围。苏联人似乎在阿富汗也学到了类似的教训。
干涉主义外交政策的问题在于,搞砸了的后果比压根不搞要糟糕得多。一件必须做得好才值得去做的事,现在却交由那群经营邮局的人在办——而且水平也差不多。
说我们的外交政策管理不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误导。或许,当我们支持那些对美国国防贡献甚微的独裁者时,真实原因是他们为在这些国家做生意的美国公司贡献了利润,而这些公司又反过来为制定我们外交政策的政客们提供了献金。倘若如此,我们所看到的,就不是外交决策者的无能,而是他们在实现美国国防之外的其他目标上的卓越才能,尤其是实现他们自身的财富与权力。
但同样的话完全可以套用在邮局上。邮局之所以看起来经营不善,原因之一就是邮政职位是用来奖赏当权派忠实拥护者的政治酬庸。当有人说政府无力实现其目标时,这是一种比喻;政府并非一个实体的人。它没有目标,正如它没有手脚或思想。我说政府搞不好邮局,意思是许多个人利用政府来实现自身目标的后果之一,就是邮件投递又少又慢。我说政府搞不好我们的外交政策,意思是个人利用政府来实现自身目标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出台了一项拙劣的美国国防政策。至于原因究竟是无能还是腐败,其实无关紧要。
慕尼黑确实有教训可循,但这个教训与通常人们所汲取的不同。慕尼黑协定签订之时,英法两国奉行的正是干涉主义外交政策;这便是为何希特勒在入侵苏台德地区之前,要先确保获得他们的许可。如果说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错失了阻止二战的良机,那恰恰证明了支持此类政策的传统论点错在何处。我们不应基于「政府总能把事情办好」的假设,来决定政府应当做什么。
这个论点表明,自由意志主义者理应对干涉主义外交政策持怀疑态度。成功推行干涉主义政策十分困难,而作为自由意志主义者,我们并不指望政府能把难事办好。即便外交政策由某个按照第三十四章所建议的模式资助的私人组织来执行,许多同样的问题依然会存在。这样一个组织,虽属私人,却更像红十字会而非普通私企,因为它既无竞争对手,也无简便的绩效衡量方法。
如果干涉主义政策注定会搞得一团糟,那么下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不干涉主义政策能否充分地保卫我们?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无论我们对政府成功执行干涉主义的能力有多么怀疑,我们也可能别无选择。
反对不干涉主义的论点,始于这样一个观察:西欧和日本掌握着世界一大部分资源。我所说的资源并非指自然资源。在当今世界,自然资源与世界强权关系甚微;这便是为何澳大利亚、加拿大、科威特、扎伊尔和津巴布韦不是世界强国,而日本却是。当我说日本和西欧掌握着世界一大部分资源时,我的意思是,他们拥有熟练的工人、供这些工人使用的机器,以及能让这些工人和机器生产出大量有用之物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似乎很可能,一旦这些地区被苏联征服,苏联将会变成一个比现在更危险的敌人。由此看来,美国为了自身利益,必须保卫日本和西欧。
但是,正是那些使这些国家值得被征服的特质,也同样赋予了它们自我防卫的能力。西德、法国和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GNP)各自都约为苏联的一半——日本稍多,西德和法国稍少。西欧各国的 GNP 总和,以及他们制造坦克、战斗机和导弹的能力,是超过苏联及其卫星国的。
当然,欧洲各国或许无法团结一致地保卫自己——但他们也无需如此。如果西德拥有苏联一半的军队、一半的导弹和一半的飞机,苏联就不太可能入侵西德。苏联需要担忧与中国漫长的边境线,还需要应付那群「兄弟盟友」,这些国家的友谊与苏联驻军的存在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况且,如果苏联在歼灭西德的同时,自己也损失了百分之五十的人口,那也算不上什么伟大的胜利。
如果这个论点成立,那么,世界上值得保卫的地方,恰恰是那些有能力自我保卫的地方。我们剩下的只是一个过渡问题。既然德国和日本目前不具备自卫的军事力量,我们该如何说服他们建立这种力量,并确保他们在此期间不被征服呢?
第一步,是明确表示美国正朝着不干涉主义政策转变,在不远的将来某个时间点,我们将停止保护那些曾经的盟友。第二个可能的步骤,是为了缩短过渡期,我们可以向盟友出售一部分我们目前用以保卫他们的武器——包括核弹头。
让西德和日本主要由德国人和日本人来保卫的一大好处是,这应当能显著降低因误判而爆发战争的可能性。设想一下,在现有体系下,苏联正考虑入侵西欧。他们会自问:美国是否愿意冒着本土被核毁灭的风险来拯救盟友?他们可能断定答案是否定的,随即发动入侵。无论他们的判断对错,对美国人和欧洲人而言,结果都将是不幸的。
苏联人有理由怀疑美国是否愿意为了保卫德国或法国而开启第三次世界大战。但德国或法国是否愿意为此一战,则几乎不存在疑问。因此,一个各大国各自负责自身防务的世界,很可能比一个它们依赖我们保护的世界要安全得多。
不干涉主义外交政策所创造的世界,可能比我们当今世界更安全的第二个原因是:自二战以来,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两强对峙的世界——这在历史上非同寻常。一个两极世界,其内在不稳定性似乎天然高于一个多极世界。如果世上只有两个超级大国,其中一个若能击败另一个而自身未被彻底摧毁,它就赢得了整场博弈。如果其中一国暂时占优,它就可能受诱惑发动攻击,因为它若不如此,局势可能随时逆转。反之,若是有五六个大国,那么 A 国对 B 国的成功打击,仅仅意味着 C 到 F 国坐收渔利。这便是 A 国不去攻击 B 国的一个很好的理由。
我的结论是,美国应当朝不干涉主义政策迈进。这绝非一个基于原则的结论,而是权衡两种选择各自利弊之后的结果。为简化讨论,我采用了干涉主义与不干涉主义这两种极端对立的模式。尽管我的论证表明,我们应倾向于光谱中靠近不干涉主义一端的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政府或其自由意志主义的继承者,应与外国政府完全断绝往来。人们不难想象一些特例——比如,签订条约允许美国在加拿大设立雷达站,以提供穿越极地的攻击预警——在这些情况下,利显然会大于弊。
本章开篇,我提问是否存在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任何可能成功保卫我们的外交政策,对于自由意志主义者而言,都牵涉着严重的道德问题。这正是我在前一章中提出的一个例证:要清晰地定义个人权利而不偶尔导出我们不愿接受的结论,是何其困难。
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我相信存在一种自由意志主义的外交政策——一种自由意志主义者有理由相信会比其他政策运作得更好的外交政策。这项政策就是:通过反击那些真正攻击我们的人来保卫自己,而非通过维持一个全球联盟网络。论点很简单:一个执行拙劣的干涉主义政策,远比根本不执行要糟糕得多,而我们可以肯定,由美国政府推行的干涉主义外交政策,注定会执行得很拙劣。
对我们而言,关于外国,我们行为的伟大准则是,在扩展我们的商业关系时,与它们保持尽可能少的政治联系。
……我们的真正国策是,避开与任何外国部分的永久联盟。
——乔治·华盛顿,告美国人民书,1796 年 9 月。
[本章是为第二版写的,当时苏联还是一个持续的关注点。此后,美国在伊拉克和阿富汗重复了它本应在越南学到的教训。
同样从那时起,我在温斯顿·丘吉尔的二战史中发现了支持我论点的额外证据。希特勒第一次试图吞并奥地利时,是墨索里尼阻止了他,宣布意大利不会容忍这样的吞并,并通过将意大利师调动到布伦纳山口来表明他的观点。
改变这一切的是西方大国对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亚的反应。在丘吉尔看来,他们要么应该为了保持意大利作为盟友而忽略这次入侵,要么用海军力量干预以阻止它,推翻墨索里尼的政府。他们所做的却是,表达他们的反对而没有做任何实质性的事情。墨索里尼得出结论,第一,他们不是他的朋友,其次,他们不是非常危险的敌人。下一次希特勒对奥地利采取行动时,是在墨索里尼的许可下。法国和英国的干涉主义政策给了希特勒他的第一个重要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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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体制》第四十六章 货币市场Thoughts Memo 汉化组译制
感谢主要译者 gemini-2.5-pro,校对 Jarrett Ye
原文:daviddfriedman.com/Machinery 3rd Edn.pdf#page=221.12
本译文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译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