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有句老话说的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我们在分析古代女性社会地位地下时会提到,因为女性身体条件天然地落后于男性,在农业生产、战争械斗等方面贡献不如男性,在经济上无法脱离男性的供养,导致其社会地位长期低下。到了近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女性可以利用机器与科技抹平与男性的体力鸿沟,参与到社会生产中来,实现女性地位的提升。
在现代社会,越是发达的国家,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越强,对未成年人工作的限制更加严格。但由上述可推导,越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国家,未成年人的权利就越小,由于未成年人在经济上不得不依附于社会的主体成年人,以至于不仅不能像成年人一样有政治投票权,谈恋爱还要受家长控制,现在更是连游戏都没法敞开玩,这一切是不是因为立法禁止童工导致儿童社会参与度不足导致的?
提这个问题不代表提问者的真实观点或实际情况,仅为引起一种哲学思辨。
现代社会对未成年人所谓的“严密保护”,实际上是一场打着爱与关怀旗号的经济剥夺。正是因为剥夺了年轻人参与社会生产和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才导致了他们在政治、社会生活乃至个人娱乐(比如玩电子游戏、谈恋爱)上的全面失语和被支配。
一、“保护”的实质:将儿童变成“昂贵的累赘”与“珍奇的宠物”
正如女性解放的历史所展示的那样,在前工业时代或农业社会,儿童虽然地位也不高,但他们是社会经济网络中的一环。他们很小就开始参与家庭劳作、放牧、学徒打工。他们虽然辛苦,但因为能「产出」,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有真实的位置,能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有用性」。
然而,「现代童年」这一制度被发明出来后,社会以“保护”之名,颁布了严苛的童工法。John Holt 曾在《逃离童年》 第十八章 儿童的工作权中指出,19 世纪的童工制度固然可怕,但那是贫困造成的奴役。而现代社会的解决方式,不是消除贫困,而是直接用法律切断了所有年轻人合法赚钱的正当途径。
一旦儿童失去了工作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他们就变成了彻底的经济依附者。在现代核心家庭中,他们变成了“昂贵的累赘”和“珍奇的宠物”的混合体。既然他们不生产、只消耗,既然父母为了养育他们付出了极其高昂的金钱和情感代价,成年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所有者”的心态:「我供养你,所以我拥有你;我为你花钱,所以你必须听我的。」这种经济上的绝对依附,就是成年人对儿童行使绝对独裁权力的底层逻辑。
二、权力真空的蔓延:从不准参与政治到不准打游戏
当一个群体在经济上被彻底边缘化时,他们在其他所有领域的权利都会土崩瓦解。
- 没有经济权,就没有政治权: 为什么年轻人不能参与政治?成年人总说他们“心智不成熟”。但真正的原因是他们不在社会生产体系内。如果不纳税、不工作、经济上完全依赖父母,社会就不会把他们当成独立的公民,而只把他们当成父母的附属品。
- 没有经济权,就没有隐私和情感自主: 谈恋爱受家长控制,是因为儿童没有“离开”的选择权。如果一个成年人受不了室友或父母,他可以搬走(因为他能赚钱租房)。但儿童不行,他没有旅行的权利,没有选择监护人的权利,更没有保障收入。这种“无处可逃”的境地,让长辈可以肆无忌惮地干涉他们的私生活。
- 被剥夺的休闲权(电子游戏): 为什么连玩游戏都不能自己做主?因为在一个把儿童隔绝于真实世界(工作、政治、社会建设)之外的社会里,成年人必须找点事情来填满儿童的时间,那就是强制学校教育。学校和家长联合起来,规定了儿童“唯一正当”的职业就是“当学生”。任何不服务于“提高成绩”、“赢取未来文凭”的活动(如电子游戏),都会被视为对成年人投资(教育投资)的浪费。既然机器、网络、手机都是成年人买的,成年人当然觉得有权随时掐断电源。
三、虚伪的“隔离”:以善意铺就的软禁
「越是发达的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越强,权利就越小。」这正是 John Holt 所强烈批判的现象。他指出,现代社会为儿童建造了一个“围墙花园”。
成年人告诉孩子:「外面的世界太残酷、太危险、太商业化,你们待在花园(学校、家庭)里,保持纯真。」但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软禁。社会剥夺了他们直面真实世界、承担真实后果的机会。因为他们被认为“无法对自己负责”,所以他们必须接受全方位的监视——从读什么书、交什么朋友,到每天能在屏幕前待几分钟。
这种被剥夺了经济参与度的“保护”,带来了一个极具破坏性的后果:蓄意失败和破坏性反抗。当年轻人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在真实社会中获得尊重、无法通过合法劳动赚取金钱并获得独立时,他们就会用另外的方式来寻找存在感——比如在虚拟世界(游戏)中寻求掌控感,或者在现实中加入帮派、进行破坏。
四、出路何在?恢复青少年的社会参与权
正如女性是通过参与社会生产(进入工厂、获得财产权和同工同酬)来获得选举权和家庭地位的提升一样,儿童的解放也必须依赖于此。
这就是为什么 John 在《逃离童年:儿童的需求与权利》中提出了一系列在当时听起来“骇人听闻”的权利:
- 无论年龄大小,都有为了报酬而工作的权利。
- 拥有、使用和自由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
- 享有国家最低保障收入的权利(如果成年人有的话)。
- 政治权利和承担法律、财务责任的权利。
John Holt 并不是要逼迫孩子们回到 19 世纪的血汗工厂,他是要给他们选择权。如果一个 14 岁的孩子觉得学校生活令人窒息,他应该有权去快餐店打工、去车库修车、去赚取属于他自己的钱。当他口袋里有了自己赚来的钱,当他在法律上被承认为一个可以签订合同、可以参与政治的公民时,他面前的成年人就不敢再轻易拔掉他游戏机的电源,也不敢随意拆散他的恋情。因为他拥有了谈判的筹码,他随时可以选择离开。
总结
现代社会中儿童权利的全面丧失(细微到不能自由玩耍),其根源正是社会以立法的形式,彻底切断了他们与社会生产和经济基础的联系。
成年人用“爱”和“保护”作为借口,掩盖了将未成年人物化为“私有财产”和“情感客体”的事实。除非社会愿意打破这堵围墙,允许年轻人以他们觉得合适的方式、在他们准备好的时候去参与社会生产,去赚取真金白银,去行使政治权利,否则,所有关于「给孩子更多自由」的讨论,都不过是狱卒在讨论该给囚犯放风多长时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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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初稿由 gemini-3.1-pro-preview 根据 @Thoughts Memo 汉化组翻译的 John Holt 的著作《逃离童年:儿童的需求与权利》及《自由与超越》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