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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体制》第三十四章 国防:一个棘手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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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历来被视为政府的一项根本职能,即便是那些信奉权力极其有限的国家的人也不例外。要理解其中缘由,我们必须先了解经济学中的「公共物品」概念,以及在不动用强制手段的情况下,为一个公共物品融资的重重困难。

所谓公共物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品,其性质决定了它无法被分割开来单独提供给每个个人,而必须被同时提供(或不提供)给一个特定群体中的所有成员。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河道治理,一条河流的泛滥会损害下游河谷中众多农户的田地。一个打算修建水坝的企业家,无法做到只保护那些同意支付建坝费用的农户。某个农户可能会拒绝付款,他心想,如果别人都付了钱,自己不付也能得到保护;如果别人都不付,自己那点钱也建不成大坝。他那点贡献能决定大坝建或不建的微小可能性,再乘以大坝能带给他的价值,也远不足以让他觉得这笔支出是划算的。

这便是经典的「公共物品」问题。它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若有足够多这样的农户,每一个人都基于对自己私利的精准计算而理性行事,那么即便所有农户能获得的总价值远超建坝成本,这座大坝也永远建不起来。

在我们的社会里,通常的解决方案是动用政府权力——即税收——来强制受益者(以及其他人)为大坝买单。这种方案的一个问题是,即便大坝的总价值低于其成本,它也可能被建造出来。政府没有市场机制来衡量大坝对农户们的总价值。并且,由于政府的决策是基于政治考量,它很可能完全无视成本与价值。在实践中,公共水坝常常被建造,即便投入其中的资本回报率(哪怕慷慨地算上各种非货币收益)远低于其他投资的市场回报率。

对于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也存在几种市场化的解决方案。例如,那位企业家可以估算出大坝对每位农户的价值,然后起草一份合约,要求每位农户承诺支付相应款项,其生效的唯一前提是:所有其他农户也都同意支付各自的份额。然后,他拿着这份合约四处游说。这样一来,每位农户都清楚,只要自己拒绝签署,大坝就建不成,因为合约必须获得全体一致的同意。因此,签署合约便符合他的自身利益。

要让这个方案奏效,企业家必须准确估算出大坝对每位农户的价值。只要他对任何一位农户的定价过高,大坝就建不成。而让他的工作难上加难的是,总有些农户会意识到,假装自己认为大坝没什么价值,以便在分摊成本时少出点钱,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例如,一个想种水稻的农户,或许会觉得偶尔的洪水能帮他灌溉,因此对防洪毫无兴趣。企业家为了让合约有一丝通过的可能,就必须将这位农户的名字从名单上划掉。这倒也公平,没理由让别人为对自己毫无价值的东西付钱。可消息一旦传开,其他农户也立刻意识到,对种水稻「感兴趣」能帮他们省下一大笔钱。于是,《水稻种植者公报》多了不少新订户,而这些人都小心翼翼地把报纸放在家里显眼的地方,好让那位建坝企业家来访时看到。杂货店里的闲聊话题,也从割晒干草变成了比较不同水稻品种的优劣。企业家面临的难题是:必须辨别出哪些农户是真心想种水稻,而哪些只是想让人以为他们对种水稻感兴趣,其真实目的却是种小麦,并白白享受防洪的好处。如果他猜错了,把一位真正的稻农写进了他那份必须全票通过的合约里,合约就签不成。如果他为了保险起见,把所有假装对水稻感兴趣的人都从名单里剔除,他又可能凑不齐足够的钱。

对于一项给定的公共物品,其受益的公众范围越广,成功达成这样一份全体一致合约的难度就越大。反过来说,该物品的价值与其成本之间的差额越大,企业家的工作反而越容易。他可以只把那些他有十足把握的农户列入名单,并且向每位农户收取的费用都低于大坝可能为他们带来的价值,这样既能留出宽裕的容错空间,又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另一种无需强制就能提供公共物品的方式,是暂时将其转化为私人物品。企业家可以这样做:在向任何人透露他想建水坝之前,先将河谷中的大部分土地收购下来。然后,他建好水坝,再以更高的价格将土地转售出去,因为水坝提升了土地的价值。土地价值的增长,便衡量了水坝所带来的总收益。如果这个增值远大于建坝成本,企业家就能获利。或许会有少数几个农户拒绝出售土地,但只要企业家拥有大部分土地,他就能获得大部分的收益。

同样,这个方案涉及的人越多,企业家的工作就越困难。要在地主们意识到风声并抬高价格之前买下所有土地,会变得异常艰难。但也同样,收益与成本的差额越大,工作就越容易。如果收益超过建坝成本的两倍,那么即便企业家只能买下一半的土地,他依然能够盈利。

在这两种方案中,交易本身都存在成本,因而会增加建坝的实际总成本。为起草一份成功的全体一致合约而收集必要信息,可能耗资不菲。买下整个河谷的土地,则牵涉到巨额的经纪人费用。那些本不打算卖地的农户,必须以高于市价的价格才能说服,以补偿他们的不便。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可以通过不直接买地、而只购买在预定价格下成交的期权,来降低这些成本,但无法完全消除它们。

那么,这套理论如何应用于国防呢?国防是一种公共物品吗?它能否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获得资金支持?

一些当代的无政府主义者主张,国防可以被分割开来,单独为每个个人或至少每个小团体提供。这种论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断言:在一个无政府社会中,国防是不必要的,因为已经没有「国家」需要保卫了。不幸的是,需要我们去防御的「国家」依然存在,除非我们能把废除自己政府的时间,推迟到无政府状态在全球实现的那一天。在当前的军事技术水平下,抵御国家的入侵,就是一种公共物品。按照某些梦想家特定的无政府主义理念,幻想逐村、逐社、逐公司地抵抗侵略者,固然美好。但一个动真格的侵略者,只会通知每个抵抗单位:若胆敢反抗或拒绝纳贡,就将以核武器将其摧毁。在侵略者证明了自己说到做到之后,那些幸存社区的居民们,将会迫切地建立起必要的机构——无论自愿与否——来满足侵略者的一切要求。

在军事技术发生重大变革之前,抵御一个国家的入侵,必须在足够大的规模上进行,以便能支撑起一支具备报复性(或许还有防御性)的核力量。这就使得在自由市场上出售国防服务变得极为困难。一枚在距离目标一千英里处发射的反弹道导弹,无法区分来袭的弹头是瞄准了那些为国防付了钱的人,还是那些没付钱的人。即便防御体系是报复性的,即便这套体系足够安全,能等到确认是自己的客户受打击之后才还击,问题依然存在。纽约的市民们,在支付了他们的国防费用之后,恐怕很难对费城遭受氢弹轰炸的惨状泰然处之,尽管费城一分钱都没出。至少,当风向不对的时候,他们肯定无法泰然处之。

因此,国防——即抵御一个国家的入侵——必须保卫国家规模的区域,无论其中是否真的存在一个「国家」。所以它是一种公共物品,而且是一种受益公众范围极广的公共物品。

那么,这种公共物品能否通过我所讨论过的那些非强制手段的某种变体来获得资金?答案并非显而易见。其公众规模如此庞大,以至于一份全体一致的合约几乎不可能达成,尤其考虑到只要有一个外国势力的暗中支持者从中作梗,就能让整个协议泡汤。买下受国防影响的大部分土地,或许比在两亿人之间达成一份全体一致的合约要容易些,但也绝非易事,因为土地必须在卖主们意识到内情并哄抬价格之前完成收购。要筹集足够买下整个美国的资金,恐怕是一个很难保守的秘密。此外,交易成本也将是天文数字——仅美国所有固定资产的房地产经纪人佣金,就高达约 1000 亿美元。

不过,有一个有利因素,有助于抵消这些困难。我估计,维持最低限度国防的成本,每年仅需约 200 亿至 400 亿美元。[1]而它为受保护者带来的价值,则高达每年数千亿美元。因此,国防是一种价值约为其成本十倍的公共物品;这或许能让我们更容易(尽管依然不易)设计出某种非强制的方式来为其提供资金。

如果问题能够被细分,事情会简单得多。比我们现有人口规模小得多的团体,或许有能力创建防御组织,并以自愿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倘若这类团体真能保卫自己,这样做便符合它们的利益。一旦这类组织存在,成百上千个这样的组织便可通过全体一致的合约联合起来,保卫国家乃至大洲规模的区域。我们可以想象一部另类历史: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这类自愿的安排逐渐演化成型,正如我们真实历史中强制性的政府逐渐演化成型一样。

但在当今世界,小团体无法保卫自己。因此,它们也就没有动力去发展出自愿的安排来为国防融资。

然而,一个解决方案,一个旨在发展出无需国家便能提供国防的制度的方案,颇具悖论意味的是,可能恰恰由国家本身来提供。设想一下,在未来 50 年或 100 年里,私营机构逐渐接管了除国防之外的所有政府职能。此时的国家,由于无法控制地方机构,可能会发现征税的成本变得异常高昂,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想效仿法国君主制的做法来筹钱——即通过出售免税权。它可以向任何社区提议,只要对方支付一笔巨款或同意每年纳贡,便可豁免该社区的一切税收。对于社区而言,这份免税权本身就是一项公共物品(即通过花钱消灾,来防御来自本国政府的侵害)。由于征税的成本很高,免税权的价值便大于其成本。因此,社区成员们可能会发现,建立一个组织来「孝敬」国家,是符合自身利益的。这个组织可以通过我之前描述过的某种方式,自愿地筹集资金。它很可能会选择支付年费而非一次性付清,以确保这笔「保护费」长期有效。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乃至大多数社区都发展出了这类机构。于是,社会上便出现了一批组织,它们或依靠永久捐赠基金的利息,或依靠社区成员的合约协议,以自愿的方式获得资助,并肩负起保卫各自社区的任务。届时,这些组织便可相互订立合约,从现有国家手中,接管为全国提供国防并为其融资的重任。

所以,国防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案,或许在于为某个相关的目的,先发展出地方性的防御组织。这些组织必须是拥有永久性捐赠基金的、专门用于提供防御的机构;它们不能只是那些关心保护其领土的普通地方公司,因为这类公司一旦同意分摊国防成本,就会被那些无需承担此成本的新竞争者挤垮。

这正是莫里斯和琳达·坦尼希尔(Morris and Linda Tannahill)夫妇的构想所存在的问题。他们提议通过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来为国防融资,这些公司为客户承保免受外国侵略的风险,然后用保卫客户所省下的钱来支付国防开支。这样一家保险公司,为了支付国防成本,其收取的保费必须远高于真实的风险(考虑到其防御体系的存在已经降低了风险)。由于生活在被保卫区域内的人们,无论是否购买了这家特定公司的保险,都会受到保护,因此,不买保险,或者去买一家无需承担国防重负、因而费率更低的公司的保险,才更符合他们的利益。这家「国防保险公司」最终将失去所有客户而破产,这与它直接向个人客户出售国防服务(无论客户付不付钱都会被保护)的下场并无二致。

同样的困境也出现在安·兰德(Ayn Rand)的建议中,她提议通过让政府为其法院的使用权收费来为国防融资。为了筹集国防资金,这样的政府要么必须比与之竞争的私营法院系统收费更高,要么就得提供更差的产品。因此,这些私营法院一旦被允许存在,就会将政府挤出司法服务市场,从而切断其收入来源。

兰德小姐(Ayn Rand)显然期望她的政府能垄断法院(及保护)业务。但如果政府不动用强制手段来排挤竞争者,那就没有明显的理由,能阻止本节前文所描述的那类私营机构兴起。如果政府确实声称拥有私营法院和保护机构所不具备的特殊权利——例如,警察有权犯错而无须对造成的损害负责,或政府法院有权传唤证人——那么,它就变成了我所定义的那种政府(兰德小姐的定义不同),即一个被赋予了正当性的强制机构。政府所做而禁止其竞争者做的那些事,要么本身就是强制行为,此时它强制的是普通公民;要么不是强制行为,此时它通过禁止私营权利执行机构做同样(非强制的)事情,从而强制了这些机构。无论如何,兰德的政府要运作就必须是强制性的,因此,它并不能解决自由意志主义者那个在不动用强制的前提下提供国防的难题。

尽管地方性的防御组织必须拥有捐赠基金,但它们的演化方式,或许还有我未曾描述过的其他可能。例如,当一个完善的国防体系初建成时,现有的保险公司将获得一笔意外的资本收益。因为那些在高风险时期以高费率售出的未决保单,如今可以在低风险的环境下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这笔飞来横财——它仅来自已经签发的保单,因而只代表了国防利益中在不远的将来惠及已投保者的那一小部分——来为国防提供捐赠基金。除非国防成本变得比现在低得多,否则这样的捐赠基金并不足以支付全部国防开支,但它或许能覆盖其中一部分。

还有其他方式可以支付部分成本。慈善机构的存在,本就是为了资助公共物品。它们目前每年募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没有理由认为国防不应部分地由慈善捐款来资助。历史上,情况本就如此:战争时期,人们常常捐钱、捐物、义务劳动,并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战争债券。

还有一种常见的为公共物品融资的方式,它介于常规的经济手段与纯粹的慈善之间。最好的例子就是小费制度。餐厅的顾客会留下小费,即便他们不打算再光顾,因而并没有个人动机去奖励优质服务。奖励优质服务,本身就是一项公共物品;如果人人都这么做,那么人人都能从改善的服务中受益。但如果我在一家我很少光顾的餐厅这么做,大部分好处都归了其他常客。我之所以给小费,部分原因是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并认为优质的餐厅服务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实际上,是一个值得行善的对象。但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觉得自己理应如此。一种发自内心的义务感,或是来自外部的社会压力,使我仿佛在遵循一份不成文的契约——只要服务员工作出色,就有义务奖励他——即便我清楚,没有任何东西强迫我这样做,并且不这样做我也不会有任何物质损失。同理,如果国防是自愿融资的,人们捐钱将并非出于慈善,而是因为他们觉得有所得,并理应为此付费。与小费类似,捐赠的数额,或许会与他们认为国防工作做得好坏有一定关联。而且,也与小费类似,即便工作干得只是勉强合格,人们也可能觉得有义务给一点;毕竟,无论服务多差,我们中很少有人有胆量(或脸皮)一分小费都不给。

人们基于这种心理,究竟愿意支付多少?我不知道。但要获得一个粗略的概念,一个方法是看看在那些给高额小费也无法获得直接回报的情况下,人们会付多少。乘坐出租车通常就属于这种情况,因为我们中很少有人指望能两次碰上同一个司机;而餐厅则不然,因为许多顾客会固定光顾某家餐厅。全美出租车小费每年总计约 1.5 亿美元;而所有种类的小费加起来,总计约 20 亿美元。这些数字表明,由社会压力强化的个人义务感,或许能为抵御外敌的成本提供相当大的一部分——而这项服务,在大多数人看来,可比维持餐厅服务质量重要多了。

尽管国防主要是一种公共物品,但它的某些部分是可以分割开来,单独出售给个人或团体的。外国政府在处理护照、引渡条约等事务时,很可能会将一个国防机构视同于一个政府。因此,它可以通过出售护照、应地方权利执行机构的请求从外国引渡罪犯等类似业务来获得一些收入。

此外,总会有一些区域,国防机构可以选择保卫或不保卫。举个极端的例子,夏威夷就可以被排除在覆盖美国本土的核保护伞之外。那些处于防御区域边缘的社区,虽然必然会受到任何国防体系的核保护,但其是否能免遭常规攻击,则是可以选择的。国防机构可以进入这些地区,告知那些能从被保卫中获益最多的个人和公司(如大地主、保险公司等),他们必须为这份安全支付相应的价格。

通过所有这些方式,一个国防机构或许能在不动用税收的情况下,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国防。显然,一个依赖于为不同目的而演化出来的地方机构、一个靠着慈善、护照销售和对夏威夷保险公司的威胁东拼西凑起来的体系,在经济上是极不完美的。然而,一个由强制力资助、由政府运营的体系,亦是如此。

这些论点表明,通过自愿的方式来抵御外敌,或许是可能的。但这并未证明它一定能成功;我只是在两个不完美的体系之间进行权衡,并试图猜测哪一个会运作得更好。倘若权衡的结果对我的理论不利,又该如何?倘若,当我们政府的所有其他职能都被废除之后,我最终得出结论:除了依靠税收——换言之,依靠从纳税人手中强行攫取的钱财——来资助的国防之外,再无有效方式来抵御怀有侵略性的外国政府,那我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会试图废除政府那最后的残迹。我不喜欢纳税,但我宁愿向华盛顿纳税,也不愿向莫斯科纳税——至少前者的税率更低。我依然会将政府视为一个犯罪组织,但这是一个阴差阳错之下暂时派上了用场的犯罪组织。它就像一伙土匪,虽然偶尔也劫掠自己地盘上的村庄,但它的存在却能抵御其他更贪婪的匪帮。我不会认同任何政府,但只要唯一的替代选项是另一个更坏的政府,我就会容忍这一个。与此同时,我会竭尽所能,去发展那些或许终将能接管国防大业的自愿性机构。这正是我在本书开篇附近所说的,我认为所有政府职能都可分为两类:我们今天就能废除的,以及我们希望明天能够废除的。

[第五十六章[2]包含了自本章初稿完成以来的四十多年里,我对于国防问题的一些补充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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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体制》第三十三章 社会主义、有限政府、无政府与比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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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体制》第三十五章 当预测止于猜想
Thoughts Memo 汉化组译制
感谢主要译者 gemini-2.5-pro,校对 Jarrett Ye
原文:daviddfriedman.com/Machinery 3rd Edn.pdf#page=147.12
本译文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译者观点

参考

2. 第五十六章 难题:第二部分 ./1947077628830909595.html

专栏:Jarrett Ye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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