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童年的问题

这是一本探讨年轻人的书,关注他们在现代社会中的位置——或者说,无处容身。本书旨在剖析现代童年这一制度,即那些在现代生活中界定儿童、为其定位的种种观念、习俗与法规,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孩子们的生活样貌,也决定了我们这些长辈对待他们的方式。同时,本书也探讨了在我看来,现代童年制度在诸多方面如何伤害了身处其中的大多数孩子,以及这一制度应该且可以如何被改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从未想过去质疑这一制度。直到近些年,我才开始思索:年轻人的生活方式,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或者有更好的选择?如今,我愈发感到,身为「孩子」这一事实——意味着完全的顺从和依赖,意味着在长辈眼中,自己是集昂贵的累赘、卑微的奴隶和珍奇的宠物于一身的混合体——对大多数年轻人而言,是弊远大于利。

因此,我提议,成年公民所享有的权利、特权、义务和责任,应当向任何一位渴望行使它们的年轻人开放,无论其年龄大小。这些权利与责任将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有权获得不劣于成年人所受待遇的权利。

  2. 选举与全面参与政治事务的权利。

  3. 为自己的生命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

  4. 为获取报酬而工作的权利。

  5. 享有隐私的权利。

  6. 实现财务独立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拥有、买卖财产,借贷、建立信用、签订合同等的权利。

  7. 主导和管理自身教育的权利。

  8. 旅行、离家居住、选择或营造自己居所的权利。

  9. 从国家获取成年公民所能享有的任何最低保障收入的权利。

  10. 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并缔结原生家庭之外的准家庭关系的权利——,有权寻找并选择父母以外的监护人,并依法受其监护。

  11. 普遍而言,享有从事任何成年人可合法从事之事的权利。

我并未试图将以上权利按重要性排序。某些年轻人视为至关重要的权利,在另一些人看来或许并非如此。我也并非是说,这些权利与义务必须捆绑在一起,一个年轻人若想承担其中之一,便必须承担全部。他应当可以自由挑选。但另一方面,某些权利在本质上是相互关联的。譬如,对于一个不具备法律和财务责任、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年轻人来说,旅行和选择居所的权利几乎毫无意义。其中一些权利,相比其他权利,更需要与其他领域的变革——法律、习俗或观念上的变革——相联系并依赖于它们。因此,我们给予特定年龄——比如说,十四岁——的年轻人开车的权利,可能会早于给予他们选举权;而给予他们选举权,又可能会早于允许他们结婚或自主处理个人性生活。在一个像 1973 年的美国那样容忍大规模失业和贫困的社会里,我们根本不可能赋予年轻人工作的权利。一个国家必须先做出政治抉择,像瑞典或丹麦那样,致力于消除严重贫困并维持高就业率,成年人才会开始考虑允许年轻人参与工作竞争。同理,如果一个社会拒绝给予成年女性或种族及其他少数群体的成员平等待遇的权利,它也不太可能将这项权利赋予年轻人。

我所呼吁的变革绝非一蹴而就。倘若这些变革得以发生,它必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无数个步骤组成,历时数年方能完成。例如,我们最近已将最低投票年龄从二十一岁降至十八岁。我们应当将其进一步降至十六岁或十五岁,而后再降至十四岁或十二岁,以此类推,直到这道壁垒,以及所有其他阻碍年轻人以严肃、独立、负责任的方式参与周遭世界生活的壁垒,被彻底清除。但这需要时间。或许,耗费些时间反倒是最好的安排。

在一次会议上,一位黑人女性听我探讨了一会儿现代童年的问题后,温和而又恳切地问我,当我身边有如此多显而易见更为严峻和痛苦的问题时,为何还要花费时间去思考、谈论或书写这一特定问题?为何不分清主次轻重?她心中所想的,自然是美国(或许也包括其他地方)黑人群体所面临的困境。我之所以书写这个问题,而非其他我同样关心的问题;之所以探讨童年所受的压迫,而非种族、性别、年龄或贫困所带来的压迫,原因有三。其一,我对这个问题的关切与信念,源自我作为教师、学生以及众多孩子的朋友的亲身经历。其二,我在此事上——未受邀请地——为孩子们代言,是因为他们几乎没有别的代言人,且为自己发声的处境极为不利。其三,我写作此文,是希望那些视我为尊重、关爱孩子的人,能因此对我所言多一分开放的聆听,无论我的一些观点听起来是多么的离奇或骇人。

改变旧有的观念与习俗,从来都不是易事。有人曾这样描述她的祖母:每当听到一个新观念,她总会做出两种反应之一:(1)「这太荒唐了」,或者 (2)「我早就知道了」。我们所知所信的一切,已然成为我们自身的一部分。我们感觉自己仿佛生来便知晓这些。而几乎所有其他事物,任何与我们的知识体系、与我们对现实的心智模型不符的东西,都可能显得怪异、荒诞、可怕、危险,且绝无可能。人们会捍卫他们习以为常的事物,哪怕那事物正在伤害他们。对于实现我于本书中所提议的变革,无人能抱以乐观。未来将如何演变,无人知晓。我只能说,如果我们要缔造一个人们不仅能够生存,并且乐于生存的社会与世界,一个生活的行为本身就能使人变得更智慧、更负责、更能干的社会与世界,那么,有些事情,我们必须学会用截然不同的方式去做。

那些对这些变革持怀疑态度的人或许会问:「即便我们承认您提议的变革会带来一个更美好的现实,您能证明它会长久美好吗?它难道不会催生出自身特有的问题、危险与弊病吗?」答案是肯定的,它会。没有一种状态能永葆完美。旧疾的良方,迟早会滋生新的病灶。我们所能做到的极限与最佳,便是努力去改变和疗愈我们此刻已知晓的谬误,并在新的弊病浮现时着手应对。当然,我们必须尽力在未来运用好从过往经历中学到的一切。然而,尽管我们能从经验中获益良多,却无法洞悉所有。对于我们亲手缔造的未来,我们能够预见并或许能防范其中一部分问题,但绝非全部。

与许多人一样,我曾以为真理是通过辩驳、争论,即有些人所谓的「对话」而达成的。那就像是一场场比武裁决。每个人都将自己的论点视作一匹战马,策马全速冲向对方的论点。谁能将对方撞下马背,谁就赢得了这场比斗,败者则必须承认:「你赢了,你是对的。」但时间和经历让我明白,让人看到自己的观点是何等愚蠢、不合逻辑或自相矛盾,并不能改变或说服他们。如今,我有一个愿景——关于世界之现状与未来之可能的愿景——愿与所有想一探究竟的人分享。我无法将这个愿景植入他们的脑海;每个人都在构建属于自己的现实模型。但我为经验投下的这束光,或许能帮助他们中的一些人,以略微不同的视角看待事物,从而构建出属于他们自己的新愿景。

如前文所述,显而易见,这些变革若要发生,必将是分步进行,或许要历经多年。并且,除非其他类型的社会变革已经或正在发生,否则这些变革也不太可能实现。那么,这类社会变革需要有多么巨大呢?有人说,要非常巨大。我所提议的变革,完全可能在任何一个足够理智、诚实、友善和人道的国度里发生。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大体上不渴求、不贪恋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权力,不太在意自己是否独占鳌头,不生活在严重贫困、无用和失败的持续威胁之下,也不会相互剥削、相互倾轧。但即便在不符合上述描述的国家,这些变革也仍有可能发生。关键不在于担忧何为可能,而在于我们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