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Paul Goodman在与年轻人的许多次交谈中经常说,一个为真正不同、也更加美好的世界而努力的好方法是,在日常生活中,尽你所能地,像那种世界已经存在了一样地行动。他会问这些年轻人,如果世界已经或多或少地变成了你所期望的模样,你会怎么做?你会怎么生活?你会怎么对待别人?你可以现在就以这种方式生活,现在就这样对待别人。如果这么做的时候遇到了阻碍,就去寻找相应的解决方法。我们可以开始改变我们对待每一个我们遇见的孩子的方式,哪怕是那些最年幼、最弱小的孩子,就像在我们努力构建的社会中,我们希望所有人对待这些孩子的方式那样。

我们可以从试着对他们以礼相待开始。对于某些从经验中只学会了对强者卑躬屈膝、对弱者粗鲁专横的人,或者某些将儿童视作情感寄托对象、只是像对待爱犬爱猫一样对待儿童的人而言,对儿童以礼相待开始是极其困难的。因为真正的礼节,首先需要我们尊重对方的尊严与自我意识。我们必须以一定的礼节与距离感去对待他,直至我们弄清楚他期望被如何对待。我们必须不仅要尊重他的物理空间的边界,也要尊重他的情感空间的边界,直到他们主动向我们敞开欢迎之门。并且,礼节远不止于表面客套,但至少包含这份客套。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学会对儿童说「请」、「打扰了」或「谢谢」,就像我们会对任何其他人使用的那种语调一样。我们绝不能像对待仆人一样对待一个孩子,向他们索取我们想都不会想去向同龄人索取的恩惠或服务。恰恰相反,正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初来乍到,并且正在从我们对待他的方式中建立起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我们理应向他展现格外的礼遇。正如一对明智的父母曾对我说的,多数时候,他们都努力将自己当时四岁的儿子,当作一位来自遥远异域文明的尊贵访客来对待——他所知甚少,却热切地渴望了解我们这边的生活方式。

另一个展现礼节的小方法是尊重并保护儿童的隐私权。虽然现在法律还没有赋予他这样的儿童足够的权利来免遭随意的搜查和扣押,就像法律至少在纸面上赋予我们的权利那样,我们理应允许他这么做,就像他已经拥有了这种权利一样。这意味着,尤其重要的一点是,未经孩子允许并获得同意,不擅自进入他们的房间。许多孩子的房门上都贴着「禁止入内!」、「危险」、「绝对私密」之类的标语。这种强烈的宣示或许令我们觉得有趣,但它或许正是一个孩子面对他从未得到、也不敢奢望的隐私与尊严时,极其渴望抓住一点对隐私与尊严的掌控感的象征。许多张贴这类标识的孩子也深知,这些告示并不会得到任何尊重,他们「自己」的房间,与家中任何其他房间一样,始终向他人敞开。

而隐私既包括空间上的隐私,也包括思想上的隐私。太多的人会认为他们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来知道他们孩子所做的、甚至是所想的几乎一切信息。他们问「你今天在学校做什么了?」的时候,孩子经常会回答说「没什么。」这时候,他其实想说的是:「没什么我想谈的。」或者,「没什么我想(或敢)跟你谈的——至少目前没有。」而那些真正喜爱听孩子们讲述自己经历的人,通常不需要问这种问题就能听到这些孩子们的经历。

我已经在前文建议过一些方法来鼓励并帮助儿童变得更有见识、更能干、也更独立。我现在再补充几点。人们经常声称,倘若儿童能像他们期待的那样拥有自己的钱并按自己的意愿消费,他们便会乱花,会被欺骗,会买下他们无力支付的东西。就在最近,一位男士问我:「如果一个孩子手里有了一张他自己的信用卡,你凭什么能够认为他不会去做一些像在糖果店花十美元来买软糖豆之类的盲目消费呢?」这类问题暴露了许多人对儿童的恐惧与鄙夷,而且这种看法相当普遍。我回答他说,我从未见过哪个孩子一次性买下十美元的软糖豆,而且我觉得任何孩子都不大可能会做这种事。即便真有这种孩子,他也能够从这次经历中学到许多东西。他或许会知道他远远吃不下十美元那么多的软糖豆。他或许会尝试将多余的卖给学校的朋友,甚至还可能小赚一笔。他或许只能学到,要花掉十美元,光买软糖豆是一种极为愚蠢的消费方式。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我都看不出这种经历能对这个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

然而,我们生活在一个金钱至关重要的文化中,在这种文化里长大的孩子,的确有许多关于金钱的功课要做:人们要赚到它需要做什么,凭自己的能力能赚多少,能用它买些什么,以及该如何管理它。遗憾的是,大多数家庭并未为孩子提供了解这些现实的机会。多数孩子对父母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报酬数额乃至家庭收入的分配方式几乎一无所知——我怀疑如今多数孩子依然处于这样的认知空白中。但许多孩子其实渴望了解这些,而让他们了解这些,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除了让孩子了解家庭财务的运作,我们还可以尽早赋予他们选择权,让他们自主掌控并支配我们花在他们身上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多年来,许多中产家庭会给孩子发放零用钱,即便孩子年龄尚小。但这通常只是一笔小数目,用以购买零碎小物——尽管一些节俭的孩子会将攒很久的钱来买一些更重要的东西。一些年长些的孩子能得到更多的零花钱,用以购买衣物、娱乐等。即使这样,这些父母仍然要为这些孩子购买他们所需的大部分物品,而且很少要求他们说明自主开销的用途。我们其实可以更进一步。父母不妨用一两年的时间统计他们花在孩子需求上的全部费用(也可以让孩子参与记录),并向孩子提议将这笔钱存到一个由孩子支配的专用账户,他所需要的所有东西都让他自己购买。或许许多孩子对此不感兴趣,但愿意尝试的孩子将学会区分轻重缓急与权衡取舍——这些能力越早培养越好。关键始终在于,要给孩子提供承担更大的责任、做出更重大的选择的机会。

前文我曾提到,孩子们需要并应当被鼓励和帮助去结交更多成年人或年龄各不相同的朋友。然而在现实中,我们总体上却对此持否定态度——我们允许孩子接触的人也寥寥无几。我们只希望孩子结交同龄伙伴,顶多是朋友家年龄相仿的孩子;只允许他们认识我们的朋友或其玩伴的父母。而这些成年人看待孩子时,往往也只将其视作朋友家的子女或自家孩子的玩伴,极少真正把他们当作独立的个体看待。假设史密斯夫妇有个八岁儿子汤姆,他们致电素未谋面的琼斯夫妇,询问能否带对方儿子萨姆去野餐、看电影或参加体育赛事等。琼斯夫妇很可能会认为这没什么,但多半会默认汤姆·史密斯也会同行。可倘若史密斯夫妇根本没有与萨姆·琼斯年龄相仿的孩子,甚或根本没有孩子的话,那琼斯夫妇便会觉得这个邀请极为奇怪,并很可能不会让萨姆去。是单身的史密斯先生或小姐提出这种邀请,或者琼斯家的孩子是个女孩的话,对方的警惕心恐怕会更重。

孩子们时刻被告知不要与「陌生人」交谈,也不要与他们有任何瓜葛,而我们所说的「陌生人」指的是除了他们父母的朋友,他们朋友的父母之外的所有人。其他任何人都绝对不行。因此,我们只允许儿童与成年人建立极为有限范围的关系。当然,这种恐惧是有原因的,因为时不时地就会有某个成年人绑架并强奸、虐待或杀害一个年幼的儿童。这固然骇人听闻,但我们或许会发现,被此类陌生人虐待或杀害的儿童数量,不过是在车祸中致死或致残的儿童数量的一个零头。并且,在试图通过剥夺他们结交年长朋友、认识各种不同年龄段的人们的权利来保护他们免遭「陌生人」之害时,我们所有人也许正在对儿童造成极大的伤害。

要改变这些情况和一些其他的公众观念将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甚至比改变公众对学校和学校的教育的观念更难。人们已经因为学校的话题讨论和争吵了几十年,但是我所希望出现的这些关于儿童的观念和态度的改变却很少有人提到,甚至很少有人想到过。在这个阶段,或许我们能做的最重要的事,便是让这些观念更广为人知。与此同时,我们应当努力创造条件,让任何受我们照顾的孩子,只要他们愿意,就能去更多地方、认识更多人、做出更多选择、体验更多事情。——简单来说,让他们越来越多地摆脱对我们的依赖。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即便在一个法律与观念普遍相悖的社会里,我们仍然可以做出许多改变。

我们在公共或政治领域所能做的已经由《时代》杂志 1973 年 8 月 27 日一期题为「少上学——多工作」的报道所部分地揭示,其部分内容如下:

「每过十年,学校教育的年限都在增加,直到一个有思想的人不禁要问:社会难道就想不出任何别的途径,能让年轻人步入成年期吗?」社会学家 James Coleman,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青年问题小组的主席,如是写道……在一份新报告中,[Coleman] 与他那由九位社会科学家和教育家组成的团队,建议 14 至 24 岁的美国年轻人应该多工作,少上学。

……学校的设计,并非为了提供诸如管理自身事务的能力,或从事「对某项活动强烈而专注的投入」等成年生活所必需的品质。它们也不是学习如何承担责任、与人合作的地方。Coleman的小组说,学校不仅未能培养这些能力,反而通过垄断年轻人的时间,阻碍了他们在别处获得技能……

……最佳的补救之法,便是精简学校教育,并为年轻人提供学工交替的机会。与不同背景、不同年龄的人们一同参与严肃且负责任的工作,将有助于获得成人的各项能力,从而摆脱学校环境可能带来的孤立与被动状态。

该专家小组最激进的提议,是让年轻人更早离开校园、进入其他社会组织。他们主张医院、交响乐团、百货公司与工厂都应尝试推行此类计划,从 16 岁起便接纳年轻人,让他们从事任何他们能胜任的劳动,同时教导他们进一步的技能,并监督他们的正规学业……这一模式甚至可能促使我们回归一种更古老的模式——学徒制。

Coleman 本人,则在小组的提议之外,更进一步,敦促发展一种囊括所有工作年龄段的社区。一个由一千人组成的组织,其中三分之一是五至十三岁的儿童,一百人是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

诚然,这正是Paul Goodman多年来著述与倡导的理念。一个如此接近政治权力中心的委员会竟能支持这些主张,着实令人鼓舞。这虽不意味着政府当真会采取行动,却让我们在与掌权者对话时有了可援引的依据,证明我们并非信口开河的边缘人士。让这些理念显得体面,并不能保证它们会被付诸实施,但倘若它们显得不体面,便断然不会被付诸实施。

《时代》杂志文章的下一部分题为「若能觅得良机」,提出了我们可能在联邦、或各州/市层面采取的措施方向。

在过去三年里,加拿大政府资助了一个名为「青年机遇计划(Opportunities for Youth)」的创新项目,为学生们提供资金支持,让他们去构想并从事他们想做的工作——如为身处困境的骑行者组建自行车巡逻队,或为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开办日间营地。

此类工作项目不应由学校控制,否则获得工作机会、自主定义工作内容的能力,可能沦为学业优异的奖赏。这将导致工作机遇如同现今学校里大多数「拓展项目」一样,最难以惠及那些最需要的人。

当下有众多机构如小型报刊杂志社、影视戏剧团体、独立办学机构、致力于冷门事业的民间组织正需要并乐意接纳年轻人所能提供的助力。已有许多此类组织与工作场所的名录或指南。最早之一便是(且至今仍是)加州坎宁市的「社会变革职业」。自那以后,又涌现了许多别的,多到至少有一家出版物——《别处》(地址:Box 350, Evanston, Illinois 60204)——已着手将所有这些信息来源汇编成册。在多数大城市,或大学城里,一些书店会出售此类名录。若有更多年轻人能通过此类工作获得学校学分,甚至无需学分,只要能合法离校参与,远比现在多得多的年轻人必将更乐于投入时间与这些机构共事,或从事其他各类有益工作,即便没有报酬。我们各州的义务教育法应当予以修订,使这样的选择成为可能。

我们同样可以行动起来——主要仍是在州立法层面——纠正某些对青少年公民自由最严重的侵犯行为。其中最恶劣的当属所谓的校园"体罚",或许更应称之为成年人针对儿童的合法化人身侵犯——而受害的往往正是贫困家庭与少数族裔的子女。这一行径在多数州仍属合法,且至少在不久前的马萨诸塞州(该州法律已禁止体罚)仍被广泛实施。关于这种野蛮可耻的做法, Jonathan Kozol 在《早逝》一书中的论述已足够深刻,此处无需赘言。目前已成立了「全国废除学校体罚委员会」,定期出版通讯刊物(编辑:Donna Hazouri;地址:Emory University, Atlanta, Georgia 30322)。另一个相关组织是「终止对下一代暴力委员会」(地址:977 Keeler Avenue, Berkeley, California 94708)。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我们必须确保法律不再对青少年施以比成年人更严苛的惩罚,并保障那些处于国家监护下的年轻人——即使他们并未犯罪或实施任何过错行为——能够获得人道对待而非遭受虐待。致力于这些目标的机构包括「青少年司法研究所」,通讯地址为P.O. Box 2101, Albuquerque, New Mexico,或 540 East 13th Street, New York, New York 10009。

值得尝试的是,我们可以在多个立法机构推动提交法案,赋予年轻人我所主张的部分乃至全部权利,即便这些法案最初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举至少能引发公众对法案的讨论,或许能吸引一些有益的社会关注,创造在立法委员会听证会上为法案辩护的机会,并且或许能发掘出一些有同情心的立法者,我们便可与他们一道,在未来数年里,为进一步的立法而努力。

此外,部分法案或许在近期具备政治可行性。例如,我们可以在多个州推动将法定成年年龄降至十八岁。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目前处于国家监护对象或实质囚徒处境的未成年人,我们可能争取通过法律赋予其更早获得工作和作为独立公民生活的权利。也可以效仿马萨诸塞州的先例,立法要求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年满十八岁的学生本人开放全部在校记录,我们或可进一步将此项查阅学校档案的权利,扩展至远小于十八岁的儿童。我们还可以通过立法扩大青少年起诉成年人的权利。这或许对于遏制严重儿童虐待行为尤为有效:即便是最冲动的父母,倘若他知道,他的孩子只要没被打死便可能起诉他,要求巨额赔偿,他也或许会在将孩子扔下楼梯或扔出窗外之前有所犹豫。有许多事,尚待我们去做。

最后容我用已经表达过的想法来结束这篇文章,但愿我的意思已足够明确。我深知现代童年对成年人与儿童而言都同样艰难,养孩子难,做孩子也难,而且这难处与日俱增。我希望我的这些提议,能让双方都早日减轻些负担。